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相关规定,拟对暖气托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C-2021-019
2.项目名称:宝鸡文理学院暖气托管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
标段一高新校区暖气托管服务16万元
标段二石鼓校区暖气托管服务13万元
4.采购需求:标段区域暖气和热交换站24小时正常运行,以及管网、采暖设备维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及暖通专业资质;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2、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国有资产管理处
注:报名须携带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0月28日14:30之前
2.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8日14:40分
3.磋商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校医院四楼会议室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13909170433
报名联系人:宁老师0917-3566015
六、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