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学校财务处报账大厅及档案室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文理学院财务处报账大厅及档案室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ZC-2021-013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文理学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联系方式:0917-3565006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清单:详见磋商文件中施工平面图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性质:学院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222500.00元(人民币)
项目要求:1、项目实施必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2、定制办公台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并满足实际设置要求;3、所有分项必须满足招标规格要求;4、完工后打扫施工区域,保证干净整洁。
五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5、供应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诚信登记,投标资格有效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要求字迹清晰可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基建楼二楼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4日下午14:30
2、磋商时间:2021年7月24日下午14:40
3、磋商地点: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基建楼一楼会议室
八、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917—3566015
宝鸡文理学院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