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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C-2021-009)宝鸡文理学院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6月25日  浏览次数:[]

宝鸡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学校消防器材购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文理学院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ZC-2021-009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文理学院保卫处

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

联系方式:0917-3566116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消防器材更换

项目性质:学院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150000.00

五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同时公司拥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由于磋商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由磋商人承担全部责任。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磋商人公章) 6、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7、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其资质等级为临时三级。 (★2016 12 31 日之前已经取得的临时三级资质到期后,磋商人中标后需按照陕西省消防总队相关文件要求的期限及时取得有效的资质证书)8、提供参加磋商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和经营业绩的证明材料;(近三年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业绩、合同以及企业资料介绍、生产设备的照片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628日至20216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宝鸡文理学院高新校区基建楼二楼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178日下午14:20

2、开标时间:202178日下午14:30

3、磋商开标地点: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基建楼一楼会议室

八、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917—356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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